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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觀處圖書館讀者使用電腦注意事項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圖書館讀者使用電腦注意事項

  • 資料來源:文觀處圖書館
  • 日期:2022/08/02

一、登記或預約使用電腦應憑本人借閱證或有效身分證明文件 ( 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 ) ,以便登記使用電腦。

二、申請使用電腦登記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原則,如無人預約使用,得再續用一次。

三、每台電腦僅供一人使用,使用者應於登記使用時間完畢後,方可再行登記另一台使用。若現場電腦均有人使用,則由系統依登記者登記時間先後定使用次序。

四、使用者離座或超過登入時間後仍未按時上線(以閱覽單位規定時間為準),視同棄權。

五、如需儲存資料,請自備相關儲存裝置 。

六、為避免影響其他使用者,使用電腦應保持安靜,並禁止使用本館電腦進行 P2P 軟體下載及玩電玩、不得安裝私人軟體、禁止上色情及影響社會秩序、公共安全等相關網站。

七、請妥善使用電腦相關設備,遇有任何問題請洽服務人員;電腦內部設定不得任意更改,若有不當使用或蓄意破壞,造成電腦及周邊設備毀損者,應負損壞賠償之責。

八、如有違規情事,不聽館方勸阻者,立即停止使用,當日不得再登記使用。

九、使用電腦應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如違反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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