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圖書資料注意事項
捐贈圖書資料注意事項
- 資料來源:雲林縣公共圖書館
- 日期:2024/02/19
館藏圖書資料受贈範圍及原則如下:
(一)圖書資料受贈範圍:
1、以符合本縣公共圖書館藏發展政策為原則,受贈資料若
已有收藏,得轉贈他館。
2、受理贈書以最近5年出版的圖書為主(若為珍貴圖書或具
學術價值等則不受此限)。
3、符合雲林縣特色館藏之圖書資料,包括縣籍作家作品
集、族 譜、地圖等相關文獻。
(二)本縣公共圖書館不受理下列資料之贈送:
1、高中職(含)以下教科書、升學用參考書。
2、公職考試用書、就業考試用書。
3、內容不宜或已失時效,無參考價值或經認定無典藏價值
者。
4、出版時間超過2年電腦類書籍。
5、過期期刊雜誌、報紙、雜誌、宣傳性之出版品及宗教繕
印書(如宗教結緣書)。
6、塗鴉畫線、註記、污漬、缺頁及破損不堪使用之圖書。
7、違反著作權法及版權相關法令規定之圖書。
8、其他不符本館館藏發展政策者。
(三)本縣公共圖書館得全權處理受贈圖書資料,捐贈者不得指
定處理方式。
(四)受贈謝函:個人或團體捐贈圖書資料且納入館藏,其數量
單次達二百冊以上者,致贈感謝狀。
(五)本館受贈之圖書納入館藏並依財政部規定不載明受贈物價
值,如贈方不同意,則不受理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