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部113年3月7日衛部心字第1131760595號函及自殺防治法第9條第2項第8款規定辦理。
二、請貴單位依旨揭指引(公告網址:https://gov.tw/buu),因地制宜推動所轄傳播媒體及網際網路平臺遵守自殺新聞報導原則,俾共同促進媒體有關自殺事件之正向報導,降低自殺行為模仿效應,提升自殺防治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