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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市圖書館借閱規則

斗南鎮立圖書館

  • 資料來源:斗南鎮立圖書館
  • 日期:2021/04/08

一、 借閱證申請:
(1) 雲林縣民年滿三歲以上憑本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得向本館申請借閱證。
(2) 填寫借閱證申請表,核對無誤後當場發證。
(3) 雲林縣圖書館及文化局等各鄉鎮,一卡通用,不可重複辦證。
(4) 借閱證限本人親自辦證,不得委託他人代辦;並限用本人親自使用,不得轉讓(借)他人使用。
(5) 本證永久有效,請妥為保管。
二、 借閱規則:
(1) 借閱天數一次30天(於借閱到期日前5日得予上網續借,借期30天則予續借10天、借期15天則予續借5天。續借以一次為限。),一次最多限借15本。
(2) 逾期未還者,逾期1天,停借1天;逾期2天,停借2天,以此類推。
(3) 書籍遺失或毀損嚴重,請購買相同之書籍或原價之賠款。
(4) 只要在某一自動化圖書館違規停借,所有各自動化圖書館皆不能在借閱圖書。
(5) 借閱證若有遺失,需親自向本館掛失,滿7天後再申請補發,但每年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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