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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市圖書館借閱規則

林內鄉立圖書館

  • 資料來源:林內鄉立圖書館
  • 日期:2021/04/08

一、 借閱證申請:
(1)憑本人身分證、有效駕照或戶口名簿至本館或各連線圖書館辦理。
(2)0歲以上之民眾得申請本館借閱證:小朋友可憑戶口名簿辦理;外籍人士、僑民及大陸地區人民應憑護照、居留證或旅行證辦理。
(3)辦證填寫借書證申請表,核對無誤後現場發證。
(4)本館與各連線圖書館一卡通用,不可重複辦證。
(5)借書證限本人親自辦證,不得委託他人代辦並限由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讓他人使用。
(6)本證有效期限永久有效,請妥為保存。
二、 借閱規則:
(1)借閱圖書每人限借15本,借書期限30天(於借閱到期日前5日得予上網續借,借期30天則予續借10天、借期15天則予續借5天。續借以一次為限。
(2)不可當日借,當日還。
(3)借閱圖書資料逾期未歸還者,每冊逾期1日以停借1日計,以此類推。
(4)只要在某一連線館違規遭停借,所有連線館皆不得再借閱圖書。
(5)借書證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6)借書限用借書證,不得以其他證件代替使用(如身分證、駕照等)。
(7)書籍遺失或毀損嚴重,請購買相同或等值最新版書籍歸還。
(8)提供平版外借服務,須提供身分證及借書證,可借14天,歸還後須停7天才可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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