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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市圖書館借閱規則

水林鄉立圖書館

  • 資料來源:水林鄉立圖書館
  • 日期:2021/04/08

一、 借閱證申請:
(1)凡雲林縣內居民,攜帶國民身份證(未辦身份證使用戶口名簿,外籍人士或僑生使用護照)親自辦理借閱證。
二、借閱規則:
(1)圖書借閱以30冊為限(工具書不外借),借書天數為30天。於借閱到期日前5日得予上網續借,借期30天則予續借10天、借期15天則予續借5天。續借以一次為限。逾期1天停借1天,逾期2天停借2天,以此類推。本館與縣內各館(包括文化局)一卡通用,但借還書須在同一所圖書館。
(2)讀者如在縣內任一連線館違規停借,則在其它連線館視同違規,不得再借閱圖書、期刊、非書資料。
(3)【圖書】【期刊】【非書資料】遺失或毀損,應購買相同或同等值最新版之【圖書】【期刊】【非書資料】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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