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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市圖書館借閱規則

麥寮鄉立圖書館

  • 資料來源:麥寮鄉立圖書館
  • 日期:2021/04/08

一、 借閱證申請:
(1)民眾憑本人身分證(居留證)或戶口名簿至圖書館櫃檯辦理。
(2)兒童可由父母憑戶口名簿代為辦理。
(3)凡填寫借閱證申請表經核對無誤後,即可當場發證。
(4)本館與縣內各館連線為一卡通用,不可重複辦理借閱證。
(5)首次辦理借閱證免費,若遺失應立即向本館掛失,而自掛失之日起一個月後,方可申請補發新證(帶證件至櫃檯補發)。每年免費補發一次借閱證,如第二次補證酌收工本費100元。
(6)本證永久有效,請妥為保管。
二、 借閱規則:
(1)借閱上限為30冊,圖書借期30天,過期期刊借期15天,於借閱到期日前5日得予上網續借,借期30天則予續借10天、借期15天則予續借5天。續借已一次為限。
(2)借閱圖書逾期未還者,罰停借逾期天數。
(3)借閱圖書遺失或污損,照原價請書商代為購買或自行購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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