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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市圖書館借閱規則

莿桐鄉立圖書館麻園分館

  • 資料來源:莿桐鄉立圖書館麻園分館
  • 日期:2021/04/08

一、民眾外借本館圖書資料,應憑發給之借閱證,親自辦理借閱手續。
二、個人借閱證最多可借15冊,預約5冊,每冊借期30天,於借閱到期日前5日得予上網續借,借期30天則予續借10天、借期15天則予續借5天。續借以一次為限。
三、借閱圖書資料逾期未歸還者,每冊逾期1日以停借1日計,以此類推。
四、預約書到館後,讀者累積3次沒有取書,將被暫停預約30天。(讀者若沒有逾期還書被處罰還是可以借書,已預約的書還是會繼續排隊等書,但累積3次的當日起,30天內不能再新增預約書!)
五、遺失本館圖書資料,應購置原圖書資料賠償;如無法購得,應以內容相同、性質類同且價值相當,經本館認可者賠償;附件遺失視同整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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